2010年9月1日 兩性新聞/http://gendernews.pixnet.net/blog

『雖然如今已經與妻子離婚了,但是我絕不會拋棄她!現在,我要尋找的另一女伴,首要的條件就是她可以接受我離婚的妻子,願意與我一起照顧她,直到終身!』東莞虎門一位58歲的蘇老伯說,今年8月11日,他在家人的一再勸說下,作出了一個「不情願」的決定,把傷殘智障的妻子背到了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要與妻子離婚。8月12日這對結婚38年的夫妻正式被判離婚。

蘇老伯對記者說,之所以選擇這樣做,是希望自己可以重新尋找到一位女伴,一起照顧前妻。因為13年以來,他大部分時間一直在外工作,打工賺錢維持一家四口的生活,而負責照顧傷殘智障妻子的重擔就落在了81歲的老母親肩上。為了解決照顧妻子的後顧之憂,於是他作出了這個「不情願」的決定。

81歲家婆照顧傷殘智障的兒媳

昨天上午,記者幾經周折來到虎門赤崗南社新二區的蘇老伯家中。當記者來到時,並未見到蘇老伯,而是見到了一位81歲的老人。她正坐在自家的院子裡幹活,手非常利索。得知是記者到來,老人立即將記者請進房子。

老人告訴記者,自己是蘇老伯的母親,兒子已出去上班了,家裡只有她和已與兒子離了婚的兒媳在家。這時,一位只有一條腿的女子撐著一隻助行器從裡面走出來,她在一步一步地慢慢前行,表情有些呆滯。『這就是已經與兒子離婚的傷殘智障兒媳!雖然已經離婚了,但是她仍然是我的兒媳,我仍然要像以前一樣去照顧她!——做飯給她吃,幫她洗衣,幫她沖涼……至今,已經13年了!……不知道我還能活多久,還能照顧她多久……』說到此,老人哽咽住了。

一次車禍致妻子傷殘智障

陳見弟老人告訴記者,他兒子是位非常老實、善良、能幹的男子。但她怎麼也沒想到,兒子一生卻悲慘與不幸。1972年8月10日,兒子與兒媳結婚。後生有一男一女。當她孫子十多歲時,患上白血病。在1998年的一天,兒媳帶兒子到醫院看病,搭乘一輛摩托車回家途中,被一輛大巴撞倒,兒媳與孫子在車禍中受重傷。兒媳右腿後被迫截肢,由於頭部受重傷,失去了記憶,變成了智障,生活無法自理。從此,兒媳需要他們一家人來照顧。

2005年,不幸再次降臨,孫子因白血病身亡。孫子死後,孫媳婦離開了他們家。之後,再也沒有與他們家聯繫過。

此後,整個家庭的重擔就落在兒子一個人的肩上。為了賺錢養家,兒子白天四處奔波賺錢,晚上要照顧傷殘智障的妻子。陳見弟把這一切看在眼中,痛在心裡。於是在兒子外出做工時,便主動照顧兒媳,一晃就是13年。

其間,她一再勸說兒子,讓他與兒媳離婚。但是一次一次地遭到兒子的拒絕。

與丈夫離婚,兒媳沒有意見

如今,陳見弟已經81歲了,她已無力繼續照顧兒媳的生活了。另外,孫女如今在讀大學,明年才畢業。如今照顧兒媳便成了他們家最大的難處。

在兒媳的父母、兄弟姐妹及他們的家人一起協商後,決定讓兒子與兒媳離婚,讓兒子娶另一媳婦,讓她與兒子一起照顧兒子的前妻,直到終身。

對於丈夫與自己離婚,兒媳是如何看待的呢?或許是因為頭部重傷,導致她有時清醒,有時含糊。當記者問及此事時,蘇老伯的前妻顯得比較鎮定,而後點點頭,用地道的粵語表示同意,沒有意見。

市民:心地好,可以找到好女伴

記者隨機採訪了多位市民。他們對蘇老伯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多數市民表示,蘇老伯較難找到這樣的女伴。畢竟,女伴嫁給了他,還是希望得到更多的幸福,而不是前來照顧一位傷殘的病人。但是也有市民認為,蘇老伯心地好,應該找到一位好女伴,祝愿他早日實現他的願望。

對話:找了女伴,也絕不會拋棄前妻

昨天上午,蘇老伯特意向工作單位請假回到家中。蘇老伯見到記者時有些猶豫與擔心,他說,因為之前關於他與妻子離婚再娶的事情有媒體報導過,村里人似乎對他的做法有些不解。後經記者一再開導,蘇老伯終於答應接受記者採訪。

記者:自從你妻子不幸受傷致殘後,一直都是你在打理這個家,照顧傷殘中的妻子嗎?

蘇老伯:是啊!自從妻子傷殘後,生活便無法自理!家中所有的收入只靠我一人打工來維持!

記者:這樣的生活累嗎?是否考慮過放棄妻子?

蘇老伯:生活的確很累,但我從來沒想過放棄妻子。儘管之前妻子的家人一再讓我與妻子離婚,再找一個女伴過日子,但是多次遭我拒絕!

記者:這次是什麼讓你作出了與妻子離婚的決定?

蘇老伯:(一度沉默不語)與妻子離婚,儘管妻子同意,但是我心裡還是不願意這樣做的,真的,這是個不情願的事情!但是,母親已經81歲了,原本應該是妻子照顧母親的,而今卻要年邁的母親來照顧傷殘的妻子。一想到這裡,心裡特別的難過。當哪一天母親動不了,那誰來照顧妻子啊!這個問題很現實。出於這種考慮,我才答應與妻子離婚。

記者:與妻子離婚後,她如何辦?

蘇老伯:雖然與妻子離了婚,但她的生活不會有變化。她仍然住在家中,和我與母親一起生活。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又找了一位女伴,那麼前妻便由我與女伴一起照顧,一起生活。

記者:你認為可以找到這樣的女伴嗎?

蘇老伯:(猶豫了好長一會)不敢肯定。但是如果有,我便不會放棄。

記者:現在你對需要找的女伴有什麼要求?

蘇老伯:首先一點就是人要好!一定要有愛心!不要看不起我的傷殘智障的前妻,更不可以把她「丟掉」。

記者:對女伴還有什麼條件嗎?

蘇老伯:女伴最好在40歲左右,長像不限,戶籍不限。即便她有小孩帶過來一起生活也可以。

──◆2010年9月1日 《廣州日報》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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