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3日 兩性新聞/http://gendernews.pixnet.net/blog
藝人賈靜雯與孫志浩的離婚官司,台北地院昨第3度開庭,2人首度現身,卻在庭內3度大聲爭吵,連庭外民眾都感受到濃厚火藥味,最後雙方和解,當庭簽字離婚,結束4年8個月的婚姻,2人均拋棄財產請求權,但持續爭奪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
短命婚姻
賈靜雯去年4月公開泣訴見不到女兒,破碎婚姻正式浮上檯面後,展開搶女爭奪戰及離婚訴訟,昨她與孫志浩在法庭上簽離婚協議,正式離婚,條件是各退一步,2人拋棄財產請求權,他放棄向她追討2600萬元剩餘財產,她無償歸還價值2000萬元台幣的上海房屋半數持分,也拋棄爭取赴美打官司的律師費及取消通告等違約金共上千萬元損失。
拒公婆入庭 含淚閃人
孫志浩昨在父母陪同下現身,孫父、孫母原本跟著兒子一起進法庭,後來是賈靜雯方面要求迴避,2人被請出,只能守候在一旁,還要求法警不要讓記者太接近開庭處,孫志浩全程封口不受訪,庭後也快閃離開,只說:『要講,讓愛發言的人去講。』
消瘦許多的賈靜雯,庭後手上拿著衛生紙,疑似開庭時哭過的她先到洗手間,出來時也明顯看出有哭過,離開法院時被大批媒體包圍推擠,她又眼眶泛紅,僅低調表示:『謝謝你們關心,辛苦了。』
審理過程中,庭內3度傳出激烈爭吵聲,顯示賈靜雯與孫志浩已水火不容,為了金錢糾紛與梧桐妹的監護權你來我往,雙方情緒失控不斷爆發口角,賈還氣沖沖地怒斥孫:『如果尊重我,就不會坐在這。』
棄上海房子 力爭女兒
孫志浩在庭訊尾聲向法官表達爭取暑假帶梧桐妹出國玩,說到激動處又拉開嗓門,庭外民眾以為2人又在吵架,賈隨即反駁指出,孫若帶梧桐妹出國,之前跨海爭女歷史可能又會重演,悍然拒絕孫的請求,法官則未作裁定。
賈靜雯律師黃珊珊表示,賈靜雯為了早點離婚,願意無償歸還上海浦東房產一半產權,也拋棄爭取赴美打官司的律師費及取消通告等違約金共上千萬元損失。孫志浩律師張迺良也指出,孫家不再追討給賈家的500萬元、聘金36萬元及珠寶等共2600萬元剩餘財產。由於2人都不願放棄梧桐妹監護權,法官裁定擇期繼續審理。
先有後婚 豪門夢碎
2004/10/30 閃電訂婚
賈靜雯、孫志浩在2月正式成為戀人,10月就閃電訂婚,當時她已懷孕
2005/06/18 提前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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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1 先有後婚
2人在拉斯維加斯註冊結婚
2009/04/03 公開泣訴
她開記者會哭訴4個月未見女兒,宣告3年多豪門婚姻破裂
2009/04/14 赴美會女
她與弟弟衛斯理赴美,見女4次
2009/09/12 跨海官司
5個月來她只能透過視訊見女兒,拍完戲她被目擊再赴美準備官司,隔年3月傳她在美打贏官司,取得女兒暫時監護權
2010/07/12 確定離婚
2人和解,當庭簽下離婚協議書,拋棄財產請求權,她歸還上海浦東房子一半產權,結束4年8個月的婚姻
──◆2010年7月13日 《蘋果日報》 台灣
孫志浩 賈靜雯 當庭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