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4日 兩性新聞/http://gendernews.pixnet.net/blog

一對人生黃昏期的老夫老妻在經過6年的字條對話後,最近獲得法院的離婚判決。

據《北韓日報》報道,對於A某(76歲,女)以丈夫B某(80歲,男)為被告提出的離婚和贍養費起訴,水原地方法院23日做出了部分勝訴判決。

法院介紹說,A某和B某在40多年的夫婦生活期間,後者沿襲封建和權威的生活方式,導致婚姻糾紛。該糾紛後的2003年開始以傳字條的方式進行指示,A某需按字條指示行事,否則會受到拳打腳踢的「教訓」。

據了解,從2003年開始的字條對話,一直持續到2008年8月。由於丈夫對飯菜不滿意「開口」批評,進而進行「肢體教訓」,造成了A某離家出走和提出起訴的結果。

法院對上訴起訴的判決說,A某在離家出走後領著開鑰匙的技工,回家拿走文件,構成了離婚的另一理由。所以只判決離婚,但否定了贍養費的部分。

──◆2010年5月24日 「韓聯社」 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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