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2日 兩性新聞/http://gendernews.pixnet.net/blog
政府22日召開國務會議,議決了《國民健康保險法施行令》修改案。據修改案,自4月起,政府對孕婦提供的診療補貼從目前的30萬韓元將增至40萬韓元。
孕婦在健康保險管理公團分社、國民銀行分行、郵局可辦理補貼卡。
補貼卡的使用期限一直到預產日後60天為止。這一期間,孕婦可在指定醫療機構使用補貼卡,一天使用上限為4萬韓元,在使用期限內未用完的金額自動作廢。
福祉部正在考慮將一天使用上限上調到6萬韓元,並將於3月內作出最終決定。
──◆2011年2月22日 「韓聯社」 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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