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9日 兩性新聞/http://gendernews.pixnet.net/blog

24歲的三水女子蘇某恆怎麼也想不到,與自己相處長達5年之久的丈夫陳某忠竟然早在9年前就已經娶妻生子。

昨日,已經懷有身孕9個月的蘇某恆委託其姐姐接受了媒體的採訪。令蘇氏一家感到蹊蹺的是,已婚的陳某忠到底如何取得三水樂平鎮民政所為其頒發的結婚證表示質疑。

昨日已經前往三水法院起訴丈夫重婚的另一當事人則直指蘇某恆介入其婚姻,聲稱兩人在辦理結婚時早已知道陳某忠結婚的事實。而三水區民政局回應稱,民政部門按照程序辦理申請,如當事人虛假申報,責任不在政府部門而是由當事人承擔。

蹊蹺:兩個女人「共」一個夫

昨天上午,記者見到了蘇某恆的姐姐蘇某萍。她告訴記者,妹妹蘇某恆於2004年到深圳一家五金店打工時認識陳某忠,由於陳經常到其店中購物,兩人逐漸熟悉。4年後,兩人建立戀愛關係。

蘇某萍說,妹妹在深圳,而陳在三水,兩人一個月只能見兩到三次面,但隨著時間的增加,兩人感情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2009年10月16日,兩人到樂平鎮民政所登記結婚,此後領到了三水計生部門核發的準生證。

兩個月後,蘇某恆發現自己懷孕,兩人隨即在三水商業城附近租房居住。此後,陳告訴妻子,自己白天接裝修的活干,晚上則到酒吧上班。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到本月16日,一個突如其來的電話將蘇某恆平靜的生活打亂,此時,蘇某恆已經懷有9個月的身孕。

當晚,陳正在沖涼時,一個女人打陳的電話。蘇某恆接電話後,對方詢問她是誰。蘇某恆說自己是陳某忠的老婆,沒想到對方大叫起來:『我才是他老婆!』

後妻──五年枕邊人 竟是他人夫

『這個電話把妹妹嚇蒙了!』蘇某萍告訴記者,當晚,妹妹為了弄清事件緣由,立即叫上陳某忠與對方女子相約在三水廣場見面。兩人見面後得知,對方名為範某珍,今年37歲,廣西人。與蘇某恆一樣,範某珍同樣拿出了她與陳某忠的結婚證。這時,陳某忠心知不妙,假裝要上廁所後溜走,之後關機失踪。蘇某恆這才知道,與自己相處5年之久的丈夫其實早在9年前已經娶妻生子。

讓蘇某恆哭笑不得的是,這場婚姻鬧劇在陳某忠的周旋之下,自己竟然在歷時多年後都沒有察覺。兩人在交談中得知,陳對蘇某恆說白天接裝修活時,實際是在範某珍家中。陳對范某珍說晚上酒吧要上班到凌晨,實際就是在蘇某恆家中。

騙局就這樣一直持續下去,從2004年到至今已經長達5年多時間。

前妻──『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當天下午4時,記者在三水區法院立案大廳現場見到了另一名女當事人范某珍,其稱將以重婚罪起訴丈夫陳某忠。不過,對於蘇某恆所說的一切,範某珍斷然否認:『蘇某恆早在他們去登記結婚前就知道我是陳某忠的老婆。』

範某珍告訴記者,早在2009年春節和同年10月時候,蘇女士就和其母親上門來「調查」自己,確認一下自己到底是不是陳某忠的老婆。當時她就對她們明確表示,自己早在2001年和陳某忠結婚,並且生有一子,但她們不相信她,因為當時陳某忠拿著一個寫著「未婚」的戶口簿,所以無論自己怎麼說蘇某恆都不肯相信。到今年6月16日,陳某忠重婚行為敗露。

範某珍表示,不僅要起訴丈夫重婚罪,還會繼續要求獲得房屋和金錢上的賠償。

質疑:結婚證、準生證是如何核發的?

至今讓蘇某恆和範某珍無法想明白的是,既然陳某忠早在多年前已經娶妻生子,為什麼還可以取得合法的結婚證和生育準生證件呢?

在蘇某萍提供給記者的結婚證和生育第一子女登記表上,記者看到,所有簽章的地方均蓋有三水區樂平鎮政府和陳某忠戶籍所在地廣東台山市深井鎮政府公章,在這些申請中的婚姻狀況一欄中,陳某忠填寫的均是初婚。此外,陳某忠提供的戶口簿上赫然寫著「未婚」兩字。

讓蘇某恆不知所措的是,如今她已懷孕9個月,而丈夫卻爆出重婚,計生部門決定收回準生證。

涉事男:『坐不坐牢是我的事』

昨日下午,記者先後多次致電當事人陳某忠,對於蘇某恆懷有身孕且已9個月大的事情,陳某忠表示『會把孩子生下來』。

對於為何與兩個女子登記結婚及是否知道這是重婚罪,陳沒有回答,只是說自己是否要「坐牢」,那是他的事,以後再說。隨後,他以在上班沒空為由,晚點再聯繫記者就掛了電話。

民政局:當事人填報虛假信息責任自負

三水區民政局基層政權股陳股長對記者說,『這個事情民政部門不存在什麼責任!』他表示,只要當事人出示身份證、戶口簿、聲明書等資料齊全,民政局就可以登記。結婚雙方填寫的『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上特別標註有一行字『如有虛假,個人承擔法律責任』。

對於當事人質疑民政部門沒有盡到核查之職,陳解釋說,廣東省從2005年1月開始全省聯網,2005年以後結婚的情況都能查到,陳某是2001年結婚的,有關資料可能就沒輸進文檔,是無法查閱的。

──◆2010年6月29日 《廣州日報》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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