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9日 兩性新聞/http://gendernews.pixnet.net/blog

沙巴京那巴當岸區國會議員拿督邦莫達(國陣巫統)與藝人芝芝「知法犯法」,在沒有法庭許可下重婚,鵝嘜初級回教法庭法官今日(週三,5月19日)重判邦莫達入獄一個月。

這在回教法庭是罕見的重判,原本以為可罰款了事的邦莫達對判決感到愕然,後經求情獲暫緩執行刑罰。法官宣佈他可當庭獲釋,但必須在即日起的14天內入稟沙亞南回教高庭上訴。

1000令吉保外上訴

這意味著51歲的邦莫達需以1000令吉由一人保外候審,次控狀指他與芝芝依芝蒂共謀重婚,罪名成立被罰款1000令吉,如果無法在週三繳付罰款則監禁1個月。

此案週三早上在鵝嘜東區初級回教法庭開審,法官旺慕尤丁旺莫哈末下判時強調,邦莫達身為具有聲望的國會議員,作為一名立法者,理應尊敬和遵守法律;而芝芝作為藝人,也是廣為大眾認識的名人,原本應該作為社會大眾的楷模,卻知法犯法。

他說,這案件經過媒體廣泛報導後,廣為社會人士關注,如果輕判,被告能夠負擔罰款,對社會起不了任何警戒作用。

法官:重判旨維護回教法

因此,他認為給予重判是維護回教法的公平正義,清楚地讓公眾人士瞭解遵守法律的重要性,發揮教育公眾的意義,避免公眾人士重蹈覆轍。

32歲的女藝人芝芝依芝蒂也因沒有向婚姻註冊官註冊,被判罰款1000令吉,如果無法在週三繳付罰款則監禁1個月。

芝芝與另外5名親友亦在共謀罪下,分別被判罰款1000令吉;同樣的。如果無法在週三繳付罰款則監禁6個月。

這5人是邦莫達的朋友沙哈里(54歲)、提丁(56歲),以及芝芝的3名兄弟即哥哥兼證婚人阿末(48歲)、哥哥桑西(34歲)和弟弟沙希茲(28歲)。

由於阿末擔任證婚人,桑西和沙希茲是婚禮見證人,因此也被判罰款1000令吉,如果無法在週三繳付罰款,也監禁1個月。

──◆2010年5月19日 《星洲日報》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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