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7日 兩性新聞/http://gendernews.pixnet.net/blog

獎勵生育

▲獎勵生育

苗栗縣府縣務會議昨天通過「生育津貼實施辦法」修正案,5月1日起實施,從原來的每胎補助3千元,大幅提高到3萬4千元,分4年領取;若是雙胞胎,補助金額乘以2,3胞胎乘以3,依此類推。縣長劉政鴻說,在全台11個實施生育補助的縣市,苗栗縣最慷慨,歡迎各縣市民眾踴躍遷籍苗栗縣,「增產」報國拿獎金。

原每胎3000元大幅提高

苗栗縣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表示,這項辦法早在民國87年就已實施,但隨著時代變遷及物價波動,3千元已缺乏誘因,申請人數年年遞減,民國94年有5119人申請,95年降到4953人、96年再降為4791人、97年4706人、98年4392人,今年1月到3月,僅1132人申請。

苗栗縣務會議昨通過修正案,是實施12年來第1次調高金額,從原本每胎3千元,提高到3萬4千元,剛生產時先領1萬元,第2年到第4年,每年各領8千元。

須父母設籍苗縣滿1年

苗栗縣府表示,雖然金額大幅提高到11倍多,但補助標準更嚴謹,原規定「父母任一方」設籍苗栗縣滿1年即可,修正後是「父母雙方都必須設籍苗栗縣滿1年」,且「其中1人要在苗栗縣居住1年以上」;原規定「新生兒申報戶口日起算」申請,修正後改為「新生兒出生日起算」;修正後也規定,父母及新生兒只要任1人將戶籍遷離苗栗縣,後續的補助取消。

苗栗縣「生育津貼實施辦法」也明定,父母必須在新生兒出生日起的3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放棄;新生兒一定要設籍苗栗縣;申請者的男女雙方,必須是合法的婚姻關係;另對於懷孕滿5足月以上的死胎或自然流產,也可申領1萬元津貼(原本僅有3千元)。

劉政鴻表示,「加碼」鼓勵各縣市民眾踴躍來苗栗縣「做人」,除提高生育率,因設籍人數增加,也可增加縣內人口數,這對苗栗縣繁榮發展、工商消費及地方稅稅收有幫助。

他並說,縣府除了提供更優惠的「獎勵做人」辦法,也有完善的教養配套措施,例如國中小免費營養午餐及國小課後免費留校照輔,可具體減輕家長們養育兒女的經濟重擔。

──◆2010年4月27日 《自由時報》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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