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3日 兩性新聞/http://gendernews.pixnet.net/blog

八十二歲曾姓老榮民卅二年前,與小他廿七歲的唐姓女子登記結婚,但婚後七年妻子即不告而別。廿五年來雖然偶而返家,卻帶著與他人生的二個小孩,最近妻子突然要求將房屋過戶給她,讓他心寒不已,以「沒有公開宴客」為由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法院最後判決曾姓老榮民勝訴。

曾姓老榮民指出,他是中校退伍,領有終身俸,唐女不但要求要將房屋過戶給她,還要繼承他的終身俸,由於唐女已與他沒有任何瓜葛,因此才會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期間他還擔心自己遭不測,已搬了三次家,連與律師談論案情他都不敢出面,只能以電話聯繫。

曾姓老榮民主張,他在民國六十七年時,與喪偶的唐女結婚,同年底到南投縣草屯鎮登記,雙方有結婚登記書、軍人婚姻報告表為證,但因為當時並未公開宴客,兩個見證人也是臨時請友人幫忙簽名,所以兩人的婚姻無效。

唐女也坦承雙方未公開宴客,也沒拍婚紗照。曾姓老榮民強調,唐女無故離家後,期間還帶兩個小孩回家,他自己心裡有數,兩個小孩並非他的骨肉,但他還是視如己出,只是唐女最近突然返家,要求分配他的財產,才讓他向法院聲請婚姻無效。

唐女之後反控曾姓老榮民偽造文書和侵占,但法院判決無罪,不過曾姓老榮民擔心自己會遭到殺害,對於居住處、行蹤仍是保密到家。

──◆2010年7月23日 《中國時報》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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