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0日 兩性新聞/http://gendernews.pixnet.net/blog

準備迎娶外國新娘或遠嫁外國新郎的國人,必須事先接受素質教育,否則配偶將無法拿到我國簽證。

對涉外婚姻仲介機構的非法行為和無登記仲介所,政府還計劃加大取締力度,並研究設立多數非營利仲介機構的方案。

女性家族部20日發佈包括上述內容的《涉外婚姻健全化和結婚移民者人權保護對策》。

上述對策是國務總理室、外交通商部、行政安全部、法務部、警察廳等8個政府部門達成協定的結果。至此,從8月起,準備與中國、越南、菲律賓、柬埔寨、蒙古等國家公民結婚的國人,必須接受素質教育。教育內容包括,涉外婚姻程式、有關法律、受害案例、政府政策等。

準備涉外婚姻的國人在為了相親出境前,必須接受相關教育。如果拒絕接受教育,配偶將難以拿到F-2簽證。

同時,政府還計劃擴大運營「移民婦女應急支援中心1577-1366」諮詢服務和「移民婦女休息室」等福利設施。同時,在專門支援結婚移民婦女的網頁「DANULI」上,提供更多種類的外語服務。

女性家族部稱:『國務總理室和女性家族部將通過「多文化家族政策委員會和有關工作委員會」等渠道,繼續關注涉外婚姻問題。』

──◆2010年7月20日 「韓聯社」 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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